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06日 發文字號:經授能字第11100710710號 台灣美芝消費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型號GR-ZP510TFW電冰產之複測結果符合規定。依「指定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能源效率標示稽查及能源效率抽測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六款「受檢廠商經複查結果符合規定者,即由稽查單位檢具測試報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解除列管,並於管理系統公布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