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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能效分級標示後市場抽測複測結果,威技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產品型號(WDH-28ED)符合「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二點規定,同意解除列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8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授能字第11200645400號
威技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型號WDH-28ED除濕機之複測結果符合規定。
依「指定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能源效率標示稽查及能源效率抽測作業要點」第七點第六款「受檢廠商經複查結果符合規定者,即由稽查單位檢具測試報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並解除列管,並於管理系統公布銷案」。